電子病歷 arrow_r
2009-12-31
本院之醫療影像報告符合衛生署電子病歷製作之規定

本醫療機構之影像報告已依衛生署「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」規定,完成整合簽章作業功能於現有放射線部報告製作之軟硬體介面,並於2009年12月3日X光、CT、MR、MG、放射、超音波之影像報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