癌症的姑息性療法 ─放射治療


前言:


以一名腫瘤專科醫師而言,癌症的治療當然希望以根治為最高理想,但當癌症進入末期,癌細胞已擴散到各器官時,治療的目標,便是如何使病患在有限的存活時間內,有更好的生活品質,活得更有尊嚴。癌症的姑息性療法,便是以此為目標。要選擇一種治療方法,其副作用要小,但又可有效地減輕病患因癌病侵犯所引起的症狀,”放射治療”便常常扮演姑息療法的角色。放射治療俗稱”電療”,其治療的過程可說是不痛不癢,與一般照X─光的感覺相同,只是治療時間約需幾分鐘。照射前,放射腫瘤專科醫師先衡量照射部位附近正常器官的位置,及它可接受放射線的最大忍受劑量,然後設計給予一定的照射量與照射範圍,原則上以不引起副作用且可達到解緩病患的症狀為主要考量。通常在一個放射治療部門內,接受姑息性放射治療的癌症病患約佔四分之一,可見放射治療在姑息療法中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。


骨髓轉移的姑息治療


癌症末期的病患常常因癌細胞轉移到骨骼,而引起極端疼痛,甚致出現骨折的現象,使病患不良於行或癱瘓。雖然許多種癌症都可轉移到骨骼,但常見的以肺癌、乳癌、肝癌及攝護腺癌為多。病患出現疼痛的症狀,以移轉部位不同而有差異。通常轉移至脊椎骨會較早出現酸痛之症狀,因為脊椎骨為人體重量負擔較大的地方,且許多脊椎神經由此通過,症狀較易出現。一般而言,專科醫師會建議及早做姑息性放射治療,以抑制癌細胞對脊椎骨的侵蝕,不致於發生壓迫性骨折而使脊椎神經受損、引起肢體癱瘓、大小便失禁等等,嚴重影響病患生活品質。對於其他四肢部位的骨骼轉移,病患多以疼痛為表現,只要給予適當的照射劑量,將可減輕骨骼之疼痛及減少對止痛藥物的依賴。

以放射線照射骨骼的姑息療法,局部照射劑量大多在30到40格雷左右,可達百分之七十到八十的解緩疼痛效果。使用此劑量照射,對身體大部份器官均不會引起過多的傷害。假如骨骼有多處轉移現象,也可考慮對半身(身體上半部或下半部)做放射治療,劑量約在4到6格雷之間,也可達到不錯的治痛效果。總括而言,對骨骼作姑息性放射治療,其使用劑量與反應效果不一定成正比例,常因病患不同而有差異。因此在治療過程當中,注意病患對疼痛的反應、鄰近正常器官的最大忍受劑量,務求達到解緩疼痛效果,又不致於引起副作用為原則。


腦部轉移的姑息性治療


有些癌細胞,他們很容易轉移到腦部而引起神經症狀,如頭痛、肢體麻痺或運動障礙、抽筋、視力或聽覺異常甚或神智不清等不同症狀。因而從電腦斷層或核磁共振影像檢查中發現腦部有轉移現象,此種狀況會影響病患生活品質,造成家屬照顧上的困難。因此,大多數病患會到放射腫瘤科接受姑息性全腦部放射治療,目的是要把轉移病灶體積縮小,減低其對腦神經的壓迫。

通常,全腦部照射劑量約在40至45格雷左右,再對腦腫瘤本身施以局部追加照射,劑量可達60至65格雷,可改善其神經症狀,其改善程度在於腫瘤壓迫腦神經的位置。副作用方面主要引起掉頭髮及暫時性皮膚反應。對單一轉移的腦部腫瘤,其大小在 4公分 以內,可考慮使用立體定位放射技術做追加照射,其效果更好,副作用會更少。


肺部腫瘤的姑息性治療


肺部惡性腫瘤會偶然發生嚴重咳血,因為激烈咳嗽動作常引起腫瘤血管破裂。使用放射治療對肺部縱隔腔及腫瘤施行緊急照射,可把腫瘤體積縮小,約有八成機會改善出血現象。照射劑量可在40至45格雷,再對腫瘤部位追加照射至60至65格雷左右。

長久以來,放射治療扮演著許多癌症姑息性療法的角色,憑藉著不癢不痛的照射,只要等專科醫師在適度的控制照射劑量,不致引起鄰近正常器官的傷害,便可達到姑息療法的目標。